浙江音樂學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舉辦、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浙江省政府與文化和旅游部實施共建。學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區(qū)之江板塊,校園環(huán)境優(yōu)美,設施一流。校園占地面積602畝,校舍建筑面積36萬平方米。學院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事必盡善”校訓為遵循,以“弘毅尚德、博約精藝”核心價值理念為追求,高起點規(guī)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辦學、高質量發(fā)展,在辦學治校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標志性成果,實現了跨越式發(fā)展。
學科專業(yè)建設成效顯著。音樂與舞蹈學在“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名”中3年位列全國專業(yè)音樂學院第四,并入選省“十四五”一流學科A類計劃。在國家“雙萬計劃”中,8個本科專業(yè)實現了省級及以上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全覆蓋,并獲評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位列全國專業(yè)音樂院校前列。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3項、二等獎2項。
人才培養(yǎng)質量快速提升。先后推出“五大學院”“叔同學院”“分類培養(yǎng)”等系列人才培養(yǎng)創(chuàng)新舉措,以“思政課程”改革和“課程思政”建設雙輪驅動建構“三全育人”體系,獲評省級“課程思政”示范校。
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不斷增強。獲批數字音樂智能處理技術文旅部重點實驗室、數字音樂現代產業(yè)學院、沉浸聲文化和旅游部技術創(chuàng)新中心等6個省部級平臺,設有高等音樂教育研究所、藝術與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等24個校級科研平臺,建立了以“四所兩院一室”為核心、若干創(chuàng)研中心為支撐的科研創(chuàng)新體系。先后獲批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重大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專項、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等國家級項目58項,立項數居全國專業(yè)音樂院校前列。
藝術創(chuàng)演成果日益豐碩。成功創(chuàng)排《國之歌》《錢塘江音畫》《宋韻˙華章》等10多部大型原創(chuàng)劇目,3部作品入選文旅部時代交響創(chuàng)作扶持計劃,1部作品被評為第五屆中國歌劇節(jié)優(yōu)秀劇目。成功創(chuàng)設杭州現代音樂節(jié)、國際鋼琴音樂節(jié)、國樂藝術周、國際室內樂音樂節(jié)等系列藝術活動品牌。師生在“荷花杯”“牡丹獎”“桃李杯”“梨花杯”、中國器樂電視大賽、薩爾茨堡“藝術家大獎賽”等國內外重大專業(yè)賽事中獲獎200余項,2名師生獲第十三屆中國音樂“金鐘獎”(美聲組),原創(chuàng)舞蹈作品《碇步橋》在2023年央視春晚上火爆出圈。
教師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學校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專任教師占比45.10%,70%以上的青年教師中具有海外留學和訪學經歷,并引進了小提琴家寧峰、指揮家王甫建、大提琴家秦立巍、琵琶演奏家吳蠻等20多位國內外一流的音樂名家和藝術大師?,F有國家級、省部級人才22人,曾獲金鐘獎、荷花獎、梅花獎、牡丹獎、文華獎等獎項的教師30余人,涌現了全國模范教師、最美浙江人、省教學名師等一批教書育人楷模。
國際交流與合作持續(xù)深化。成功獲批與匈牙利羅蘭大學合作舉辦的音樂專業(yè)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與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皇家北方音樂學院、匈牙利李斯特音樂學院、羅蘭大學、意大利米蘭音樂學院等26所國際著名院校簽訂校際戰(zhàn)略合作協議,作為主席單位成立“中國—中東歐國家音樂院校聯盟”,獲批浙江省國際人文交流基地。
服務共同富裕展現新成效。推出“相約浙音”周末音樂會、城市陽臺系列音樂會兩大文藝惠民品牌音樂會,依托“文藝賦美工程”等載體,常態(tài)化組織師生“文藝輕騎兵”進社區(qū)、進學校、進企業(yè)、進鄉(xiāng)村,讓高雅藝術走進群眾,助力全民精神富有。
新時代新征程,浙音將充分發(fā)揮后發(fā)優(yōu)勢,以改革謀發(fā)展,以創(chuàng)新求特色,以開放謀發(fā)展,著力培養(yǎng)基礎厚實、技藝精湛、特色鮮明、德藝雙馨的優(yōu)秀藝術人才,努力為社會主義文藝事業(yè)繁榮和文化浙江建設作出新貢獻。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系統的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技巧,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獨立從事音樂、舞蹈和戲曲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從事音樂、舞蹈和戲曲領域創(chuàng)作、表演、教育,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考試招生及學習方式
符合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條件者,參加內地(祖國大陸)面向港澳臺地區(qū)研究生招生考試。
港澳臺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制三年。
三、專業(yè)目錄
招生專業(yè)目錄、考試科目等有關信息請見附件。
四、報考條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qū)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qū)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
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報名
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工作包括網上報名、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2024年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1日至4月7日,考生登錄“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gatzs.com.cn,簡稱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報名并自主選擇參加考試的報考點及具體考試方式。
網上(現場)確認時間安排由各報考點自行確定,請考生關注各報考點相關通知。
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一)(滿分值為150分),包括中華文化、英語運用、邏輯推理三部分內容。該科目考試成績全部計入初試總成績。
2.初試時間
2024年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統考時間為5月12日上午9:00—12:00??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二)復試
1.復試時間、復試考核方式、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等請關注我校官網通知。
2.復試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交本人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學歷學位證明等原件,并提交一份復印件。我校將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3.體檢要求
參加復試的考生,在擬錄取后提交二級甲等或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的報告,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4.復試科目
復試科目包括專業(yè)主課、專業(yè)面試、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心理測評。專業(yè)主課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七、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后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錄取標準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考生相同。
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學校規(guī)定組織新生進行復查。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guī)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八、學習期間的待遇
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學費
我校對港澳臺學生執(zhí)行與內地(祖國大陸)同類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的通知》(浙價費〔2014〕99號)規(guī)定,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8000元收取,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10000元收取。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600元。
十、違規(guī)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guī)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應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考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fā)現,不論何時,我校均有權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招生工作中,嚴禁招生單位內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招生單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違反規(guī)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十一、其他
(一)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且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或者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辦理郵購書籍業(yè)務。
(三)浙江音樂學院招生信息以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zjcm.edu.cn公布的信息為準,其他任何網絡平臺均非我校招生信息發(fā)布平臺,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注意仔細甄別。
(四)各招考院(系)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系(部)名稱 |
聯系人 |
辦公電話 |
郵箱 |
作曲與指揮系 |
王老師 |
0571-89808304 |
|
音樂學系 |
吳老師 |
0571-89808315 |
|
音樂教育學院 |
陳老師 宋老師 |
0571-89808324,0571-89808323 |
|
鋼琴系 |
陳老師 |
0571-89808335 |
|
聲樂歌劇系 |
徐老師 |
0571-89808345 |
|
國樂系 |
薛老師 |
0571-89808355 |
|
管弦系 |
王老師 |
0571-89808364 |
|
流行音樂系 |
孫老師 |
0571-89808375 |
|
舞蹈學院 |
孫老師 |
0571-89808381 |
|
戲劇系 |
吳老師 |
0571-89808396 |
|
音樂工程系 |
徐老師 |
0571-89808403 |
|
藝術與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 |
姚老師 |
0571-89808054 |
(五)本招生簡章與國家最新發(fā)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招生單位:浙江音樂學院
招生單位代碼:1453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郵政編碼:310024
聯系方式:港澳臺事務辦公室0571-89808096,余老師
研究生處0571-89808076,劉老師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傳真:0571-89808075
E-mail:[email protected](研究生處),[email protected](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紀律監(jiān)督信箱:[email protected]
紀律監(jiān)督電話:0571-8980820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歡迎報考浙江音樂學院!
附件1:浙江音樂學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招收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考試科目.pdf
附件2:浙江音樂學院2024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招收研究生復試主要考試內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