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樂學院是教育部于2016年3月1日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舉辦,浙江省人民政府與文化和旅游部實施共建。
學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區(qū)之江板塊,校園環(huán)境優(yōu)美,設施一流。校園占地面積602畝,校舍建筑面積36萬平方米。擁有大劇院1座、音樂廳3座、劇場3個、演播廳2個、排練廳104間、琴房935間、錄音棚8間以及圖書館等教學輔助和藝術實踐場館。學校設有音樂與舞蹈學、藝術學理論、戲劇與影視學等3個一級學科,音樂與舞蹈學學科被列為省一流學科A類建設計劃,戲劇與影視學、藝術學理論被列為省一流學科B類建設計劃。擁有藝術學學術碩士和音樂、舞蹈類別專業(yè)碩士的學位授予權。設有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藝術與科技等8個專業(yè),其中: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表演等5個專業(yè)為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其余3個專業(yè)均為省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設立作曲與指揮系、音樂學系、音樂教育學院、鋼琴系、聲樂歌劇系、國樂系、管弦系、流行音樂系、舞蹈學院、戲劇系、音樂工程系、人文社會科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藝術指導教學部、附屬音樂學校、繼續(xù)教育學院、創(chuàng)業(yè)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叔同學院等18個教學單位。建成數(shù)字音樂智能處理技術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沉浸聲文化和旅游部技術創(chuàng)新中心、浙江省文科實驗室歌劇學實驗室、數(shù)字音樂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文藝創(chuàng)研中心等省部級科研機構;設立高等音樂教育研究所、音樂學研究所、戲劇學研究所、舞蹈學研究所、藝術與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音樂文化研究院等二十余個校級學科科研平臺,以及樂隊學院、民族樂隊學院、歌劇學院、室內樂學院和合唱學院5個新型表演學科教學平臺。建有室內管弦樂團、民族室內樂團、交響樂團、國樂團、合唱團等高水平藝術實踐團體,設有《音樂文化研究》學刊編輯部。學校與美國印第安納大學雅各布音樂學院、英國皇家北方音樂學院、匈牙利李斯特音樂學院、羅蘭大學等多所國際著名院校簽訂校際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并作為主席單位發(fā)起成立了“中國—中東歐國家音樂院校聯(lián)盟”,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學校經教育部批準具有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yè)單獨招生資格,面向全國招生。
作為一所現(xiàn)代化的音樂藝術大學,浙江音樂學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導的“學堂樂歌”精神,以“事必盡善”為校訓,以“弘毅尚德、博約精藝”為價值理念,以“高水平一流音樂學院”為目標,立足高起點規(guī)劃,高標準建設和高水平辦學,培養(yǎng)基礎厚實、技藝精湛、特色鮮明、德藝雙馨的優(yōu)秀藝術人才,努力為國家建設和人類文明進步做出新貢獻。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技巧,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獨立從事音樂、舞蹈和戲曲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從事音樂、舞蹈和戲曲領域創(chuàng)作、表演、教育,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制與學習方式
學制一般為三年,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為全日制與非全日制。
三、招生名額及專業(yè)目錄
2025年我校擬招收碩士研究生195名。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考試科目等請見附件。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2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yè)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及進修本科課程2門以上專業(yè)課成績單,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6.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guī)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7.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全國統(tǒng)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報名。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符合教育部相關要求??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時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進行復核。
8.遵循《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guī)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lián)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2.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jù)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jù)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fā)現(xiàn)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7.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時請注意務必準確、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詳或不準確給后期錄取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f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錄取通知書一般于2025年7月寄發(fā),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lián)系電話、姓名等),通訊地址和手機須在2025年8月前保持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xiàn)投遞失誤等問題,由考生自行承擔。
8.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22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2.初試地點:考生現(xiàn)場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3.初試科目:見我校官網公布的有關研究生招生信息。
4.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yè)務課一和業(yè)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5.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1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 業(yè)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 業(yè)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
(二)復試
1.日期:2025年3-4月份。
2.地點:浙江音樂學院。
3.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證書(以報名現(xiàn)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我校將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本人進行學歷在線驗證: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可獲得上述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在畢業(yè)學校進行畢業(yè)信息網上注冊后即可進行學歷驗證。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由本人進行學籍在線驗證,獲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
往屆生無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不能參加復試。
4.復試擬錄取的考生,須到二級甲等或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5.復試科目包括專業(yè)主課、專業(yè)面試、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測評、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科目的考試。復試具體內容見我校官網公布的相關研究生招生信息。
七、錄取
(一)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根據(jù)本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按照國家相關要求錄取。
(三)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我校須嚴格審核定向就業(yè)合同,從嚴掌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五)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根據(jù)教育部和學校規(guī)定組織新生進行復查。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yè)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八、學習期間的待遇
研究生助學金、獎學金等發(fā)放按《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f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江音樂學院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學費
根據(jù)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的通知》(浙價費〔2014〕99號)規(guī)定,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8000元收取,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10000元收取。經省發(fā)改委備案(教備[2019]004號),非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學費標準按照每生每學年50000元收取。浙江音樂學院與匈牙利羅蘭大學合作舉辦音樂專業(yè)碩士研究生教育項目研究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學年70000元收取。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6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如確有住宿需求,可在報到入學后向錄取院(系)提交申請,學校依據(jù)接納能力最終確定。
十、違規(guī)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紙鲆?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報考時采取弄虛作假手段,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不論何時,我校均有權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一、其他
(一)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且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現(xiàn)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或者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辦理郵購書籍業(yè)務。
(三)浙江音樂學院招生信息以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zjcm.edu.cn公布的信息為準,其他任何網絡平臺均非我校招生信息發(fā)布平臺,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注意仔細甄別。
(四)各招考院(系)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五)本招生簡章與國家最新發(fā)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招生單位:浙江音樂學院
招生單位代碼:1453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郵政編碼:310024
聯(lián)系電話:0571-89808076,89808075(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傳真:0571-89808075
聯(lián)系部門:研究生處,聯(lián)系人:劉老師
E-mail:[email protected]
紀律監(jiān)督信箱:[email protected]
紀律監(jiān)督電話:0571-89808200(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歡迎報考浙江音樂學院!